
江苏科技大学对高中生郭伟 “严重学术不端” 的通报配资实盘平台排名前十,越琢磨越让人觉得离谱 —— 一个连学术门槛都没迈过的造假者,何来 “学术不端” 可言?
首先得明确一个核心前提:如果是研究者没有参与研究,窃取他人研究成果,这是典型的学术不端,可以要求学术委员会处理。这种情况针对的是科研圈内人,是对学术诚信规则的违反,有明确的追责主体和判定标准。可郭伟呢?他本质是个身份造假者:伪造陕西高考状元履历、盗用同名学者的研究成果、花钱购买民间 “院士” 头衔,从头到尾没开展过任何实质研究 —— 带教的博士生半年只被要求看书,课题组连专属实验室都没有,聊起专业内容只懂 “谈外观”,对核心原理一窍不通。他所谓的 “科研”,不过是用来骗取 140 万年薪、千万科研经费和博导职位的幌子,连真正的学术研究都没做过,何谈 “学术不端”?
学校用 “学术不端” 定性,看似给出了处理结论,实则在避重就轻。这根本不是学术层面的违规,而是赤裸裸的诈骗行为。那些随便核查就能戳破的谎言,为何能在人才引进环节一路绿灯?博士生早早就发现异常,为何直到他高调冲击院士才被举报调查?千万科研经费究竟流向了何处?这些关键问题,都被 “学术不端” 的定性轻轻带过。
学术不端有明确的适用边界,不能成为掩盖制度漏洞、回避失职问责的挡箭牌。郭伟的骗局该被依法严惩配资实盘平台排名前十,但更该追问的是:高校人才引进的审核机制为何形同虚设?是谁给了造假者可乘之机?别让 “学术不端” 的模糊定性,寒了真正踏实做研究的人的心,更别让该担责的主体逃脱应有的追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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